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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加大野外用火打击力度 多人违规公安被罚

春季防火工作开展以来,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分局重拳出击,对多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开展严厉打击。

  清明时节,天干物燥,野外违规用火极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春季防火工作开展以来,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分局重拳出击,对多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开展严厉打击。

  4月1日,哈达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哈达镇下哈达村第九中学后山发生火情,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有人使用明火祭祀并引发周围荒地起火。经工作调查,李某某、宋某某、裴某某3人系亲属关系,当日到下哈达村第九中学后山祭祀已故亲人,祭祀期间违规使用明火点燃烧纸,因现场风势较大,导致烧纸将周边荒地引燃造成火情。三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4月2日,龙凤派出所接到碾盘乡政府工作人员报警称在红方工厂附近有人焚烧秸秆。民警立即出警,将正在焚烧秸秆的王某某带回派出所,王某某对其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派出所依法予以罚款。

  万新派出所民警在万新二校附近巡逻时发现山上起火,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开展灭火、调查工作。工作发现起火原因系居民庄某某带明火进山开荒,吸烟引发火灾,庄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提示广大市民,要增强防火意识、严禁携带火种上山、野外违规用火,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